近日,某公司员工在四川泸州纳溪区大渡口镇“梦里水乡”开展水上拓展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多人落入水中。目前事件已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依法将相关责任人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是非常反感公司组织的任何与素质拓展训练有关活动的,在我的印象里,这种活动从来没有一次让我感到舒适,带给我的除了疲劳之外只有一种无力感。而此次事件中,本该以放松和团建为目的的拓展运动竟然造成了多名员工的意外伤亡,令人感到愤怒的同时更是替这几名员工不值。下面我来具体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任何户拓展训练都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的基础上。令人多少有些惊讶的是,此次的意外竟然是发生在一个游乐景区之内的。按理说,景区平时具备了接待游客的经验,对于一些有风险的活动,对于参与者也应该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然而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参与者需要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徒手通过铁索桥,一旦失手就将坠入河中,即使有救生衣,如果水流过快或者水深过深,都极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我们不知道这项活动究竟是公司临时想出来的活动还是公司在和景区工作人员商议后共同做出的决定。但是无论如何,任何拓展训练都应该建立在安全第一的基础上,而这些如此不负责任的景区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他们都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训练不应该影响员工的休息更不应该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很多公司的拓展训练都安排在休息日或者是员工的休息时间进行。本来是员工都休息时间,如今却不得不因为要参加拓展训练而起早贪黑,而且因为不是上班,也得不到任何经济上的补助。员工们不仅失去了宝贵的休息时间,而且,由于户外拓展训练又费时又费力,反而造成了员工们的身心俱疲。
这种拓展训练讲到底就是打着《劳动法》擦边球的疑似违法行为,更是一种对员工的变相压榨。
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默契度不能仅要依靠拓展训练。如今,一些公司的HR单纯的以为凭借着这类户外拓展训练就可以提高员工们的凝聚力以及相互之间的默契度和协作精神。我认为这种想法不仅单纯更是愚蠢。要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员工的待遇,改善公司的工作环境,减少员工的加班时间。只有从员工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让员工得到利益,才能让员工真正愿意为公司卖命。也只有公司的每一名员工都愿意为公司卖命,才能提高同事之间的默契度和合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