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践行规定,维护良好政风
(一)深入群众,密切干群关系
1。深入实行调查研究。镇科级实职领导干部深入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每年不少于120天,确定不少于2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驻村干部每年不少于180天,其他干部每年不少于60天,村、居干部不少于240天。
调研要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重在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总结经验,下村提倡公共交通和步行相结合、不喝酒、不接烟,坚持工作餐。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撰写不少于4篇有针对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并及时转化成果,驻村干部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的工作心得,其他干部(含村、居干部)每年撰写不少于1篇的心得体会。
2。倾心帮扶困难群众。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访民情、问民计、解民忧、助民富”活动。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联系 2 户以上贫困户,其他干部每人每年联系1户以上贫困户,把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作为核心任务,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着力化解群众诉求。主动排查走访,全体镇干部及村(社区)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纽带作用,做党在群众中的政策宣讲员,做群众在党和政府中的代言人,扎实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辖区负责制、部门负责制、行业负责制,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带着感情和责任,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着力推进“事要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改进会风,注重会议实效
4。减少会议数量。统筹安排会议,将季节性、长期性、事务性工作综合到一起,增加会议内容,努力做到一会多务,减少会议召开次数。
5。严格会议审批。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召开全镇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审批确定。
6。改进会议承办。原则上会议安排由党政办统筹协调,提倡安排会议提前协调;实行会议数量上限原则,全体性会议每月不超过2次,业务性会议不超过3次;上级部门临时性安排其他会议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7。控制会议时间。除人代会、党代会和三干会等会议外,其余会议时长原则不超过2小时。严控会议规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照本宣科,工作汇报和讨论时,倡导脱稿发言,同一项工作讲话发言人不能超过2人。
8。降低会议成本。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设背景板、不铺地毯、不摆花草、不铺桌布、不挂横幅条幅。
会议用餐一律在食堂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就餐不找烟、不饮酒。除老干部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外一律不摆放瓜果等物品。严禁到风景名胜区或高档宾馆召开会议。
(三)突出重点,改进新闻报道
9。一般性会议活动、领导活动一律不予报道,工作动态类新闻积极向县政府门户网、南江新闻网投稿,反映工作动态。
及时公开涉及全镇重要工作部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社会经济工作推进情况,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和影响的工作会议,创新性工作经验、方法等,每年请记者报道不超过4次。
(四)改进文风,规范办文机制
10。规范公文印发。镇党委、政府严格公文审批,控制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文,减少党政联合发文;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已作出明文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11。倡导朴实文风。严格控制发文篇幅,一般性文件不超过 2000 字,汇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业务性文件要尽量减少套话空话,言简意赅,多用数据、表格,减少文字性材料。
12。规范公文运转。各类文件、材料(含村、社区上报的请示、报告)一律经党政办统一办理,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各分管业务相关材料,严格实行层级审签制度。
13。严格文稿发表。除在县政府网站或各县级部门网站发表的工作动态类新闻外,其他文稿发表一律须经镇主要领导审批。个人回答新闻媒体采访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五)严格出行,严控外出考察
14。严格外出考察。
除镇党委、政府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的外出学习、招商引资、参与重大交流活动外,严禁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论坛,严禁以任何名义到风景名胜区考察、学习,从严控制参加外地各类节庆活动。
15。严格出行报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假日或工作日因事离开东榆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所有干部24小时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6。简化公务接待。各级领导和客人来我镇调研考察的,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实行定额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重大接待活动由党政办制定方案,报党委、政府审批。对上级领导到村社、社区、企业等调研的,一律不搞辖区迎送,不张贴欢迎标语,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按规定缴纳生活费。
17。严管办公物品。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从紧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按规定统一采购通用办公设备。
18。狠刹铺张浪费。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推行公务接待费用内部公示制度,财政所每季度在职工大会上公布一次政府收支情况,杜绝铺张浪费。
19。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使用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租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公车外借,下村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规范津补贴发放。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
(七)严控检查,规范考核表彰
21。
规范目标考核。除党委、政府设立的考核目标外,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增设考核指标,不得擅自实施考核,不得擅自排名通报。
22。规范检查活动。整合各类日常检查活动,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村(社区)负担。
23。规范评比表彰。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评比表彰、达标升级活动,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八)严肃纪律,狠刹不正之风
24。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准违背组织原则擅自发表个人意见;不准插手工程招投标,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参股等方式非法获利;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要资金、要项目以及干预人事任免;不准参与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各类土特产;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向基层转嫁费用;不准利用公款相互宴请、互赠礼物;不准在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规定
(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镇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带头接受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处违规行为。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督查,督促规定落实,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实行问责、约谈、通报。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造福人民群众
(一)健全协调机制。
建立由镇纪委监察室牵头,加强工作监督,强化工作落实,定期研究问题、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移送和协查违规违纪线索,形成联系紧密、运转协调、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社会评价。把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
定期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职能办公室、村(社区),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源头治理。将贯彻落实规定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加强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加快财政预算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财政所加强机关预算收支管理,会核中心要加强村(居)收支管理,镇纪委要加强监督和审查,严控公务经费,制止奢侈浪费,严审镇、村、居财务。